广联航空: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率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修订)》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9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战略委员会委员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公司董事组成。 第五条 首届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其他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由董 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通过产生, 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等法律规定及其他有关规定或《公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