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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航空: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联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广联航空广联航空(SZ:300900)2024-05-15 20:17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广联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的法律意见书 致: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 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 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和《广 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广联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 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 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广联转债"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就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 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募集说明书》; 2. 公司于 2024 年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