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厦门昊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索 引 号 bm56000001/2023-00014402 分 类 二、超比例减持股票 2023年1月3日至4月2日,你们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胤时尚股票239万股,占中胤时尚总股本的1.01%;2023年1月 30日至4月29日,你们通过集中竞价减持中胤时尚股票359.12万股,占中胤时尚总股本的1.52%。你们的上述行为,违 反《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九条的规定。 三、短线交易 发布机构 发文日期 1703465063000 关于对厦门昊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产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 示函措施的决定 厦门昊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厦门昊嘉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你们作为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胤时尚或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存在以下 违规事项: 一、未及时停止减持中胤时尚股票并披露持股变动信息 2023年4月28日至5月5日,你们减持中胤时尚股份389.26万股,持股比例由5.17%减少至3.53%。你们在持股比例降 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