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胤时尚: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应当具备丰富的会计专 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以上职 称、博士学位;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 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中胤时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 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