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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达: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核查意见
300902国安达(300902)2023-12-29 20:02

为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洪伟艺先生租赁房屋作为办公场所使 用。双方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签订了《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租赁地点为 厦门市集美区杏林湾路 496 号 1702 单元,租赁面积为 337.99 平方米,租赁期限自 2023 年 05 月 01 日至 2028 年 4 月 30 日止,租金为 13,519.60 元/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租赁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签署关联交易《补充协议》的核查意见 华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源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国安达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安达"或"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