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安达: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2024)泰律意字(GAD)第 01 号 2024 年 04 月 19 日 中国 • 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 56 号远洋国际中心 A 座 12 层 12/F, Tower A, Ocean International Center, No. 56 Dongsihuan Road (M)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TEL: 86-10-85865151 传真| FAX: 86-10-85861922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 关于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 法律意见书 (2024)泰律意字(GAD)第 01 号 致: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接受国安达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