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田智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 根据本规则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独立董事提出辞职或者被解除职务导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 的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应当自前述事实发生之日 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非独立董事,以下同)及管理层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充分发挥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