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融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或为公司前十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配偶等不得担任[5]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7]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任不超6年[8]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9]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未辞职董事会解除职务[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人士,60日内补选[9] - 关联交易等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行使特别职权前三项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4]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10年[16]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7] 公司协助与支持 - 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19]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19] - 保存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10年[19]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19] - 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20]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股5%以上或持股不足5%但有重大影响股东[23] - 中小股东指单独或合计持股未达5%且不担任董监高股东[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