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润阳科技: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润阳科技润阳科技(SZ:300920)2024-01-08 19:14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 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 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在其 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内 部审计等进行监督,并对董事会负责。 主任的主要职责权限为: (一)主持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并由 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