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1 为了促进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 )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障公司全体股东权 益,有效规避公司决策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董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设独立董事 3 名,其中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 是指具有高级会计职称、注册会计师资格或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 的人士。 独立董事最多在 3 家境内上市公司(含本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 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