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阳科技:审计委员会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浙江润阳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 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 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 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 司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近年来随着公司快速发展,公司的自建厂房逐步增加,房屋建筑物类别日趋 复杂,原有折旧政策已不能准确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状况。公司近年以来自 建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 建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及公司研发、生产相关厂房的规划使用情况,为更加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遵循会计核算谨慎性原则的基础上,新增相关固定资产 的折旧政策。 | 资产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 --- | --- | --- | --- | | 房屋及建筑物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