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秦装备: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2023年12月修订)
征集投票权主体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享有征集投票权[4] 征集流程 - 以董事会名义征集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并公告决议[5] - 召集人2个交易日内披露征集公告[11] - 撤销征集应在股东权利的确权日前披露公告[13] 授权与参会 - 股东授权委托期限以最近一期股东大会为限[14] - 征集人2日前提交相关材料[15] - 不同主体出席需出示相应资料[16] 信息披露与保存 - 公告披露征集获得授权的股东人数等信息[16] - 参会依据资料保存10年[17] 细则相关 - 细则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19] - 未尽事宜按规定和章程执行[1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