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博俊科技:《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1月修订)》
300926博俊科技(300926)2023-11-21 21:11

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强化江苏博俊工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 确保董事会对总经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特决定下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 第二条 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苏博俊工业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订本 工作细则。 第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 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所作决议, 必须遵守《公司章程》、本工作细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 其中独立 董事应不少于两名, 其中必须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六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 提名, 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