屹通新材: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章程修订 - 2024年4月19日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2] - 修订内容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6] 股东提案权 - 3%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3] - 1%以上已发行股份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3] 董事会设置 - 董事会设审计等专门委员会,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4] 利润分配 - 股东大会决议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2个月内完成派发[4] - 现金分红有经营现金流等条件,满足时每年现金分配不少于可分配利润10%[4]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4] - 特定情况可不进行高比例或现金分红[4] - 利润分配方案需过半数以上表决提交股东大会审议[5]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多环节通过[5] 信息披露 - 年度报告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及执行情况[5] - 指定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刊登公告信息[5] 其他 - 董事会提请授权办理修订章程备案事宜[6] - 备查文件为第二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8] - 公告于2024年4月23日发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