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友联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三友联众三友联众(SZ:300932)2024-04-23 19:37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2] -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时应在2个月内召开[2]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等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6][7] 召集条件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召集普通股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9]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1] 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通知股东[11] 股权登记日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5] 延期或取消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15] 征集股东权利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权利,但不得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8] 网络投票时间 -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会议结束当日下午3:00[18] 累积投票制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选举或更换董事、监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24] -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应单独计票并披露[24] 表决规则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回避表决,公司持有自己的股份无表决权[24] -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24]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25] 决议公告 - 股东大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及代理人人数等内容[27] - 提案未获通过或变更前次决议,应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27] 会议记录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记载会议相关内容,相关人员应签名[28] 资料保存 - 股东大会相关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9] 方案实施 - 股东大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29] 决议效力 - 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无效[30]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的股东大会决议[30] 规则执行与解释 - 本规则未尽事宜依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32] - 本规则“以上”等表述含本数,“过”等不含本数[32] - 本规则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修改时亦同[33]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