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极光: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内部控制情况 - 截至评价基准日,公司无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1] - 自评价基准日至发出日,无影响内控有效性评价结论因素[2]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和营收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3][4] 公司治理与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健全治理机构及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4] - 2023年7月各部门更新组织架构等[6] - 公司制定多项制度规范各方面管理[7][8][9][10] 内控缺陷标准 - 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指错报≥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12] - 非财务报告内控重大缺陷指财产损失≥合并报表资产总额1%[13] 综合结论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法人治理健全,内控有效[16] - 海通证券认为自评报告公允反映内控情况[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