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必集团: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上 海德必文化创意产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的最大化,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专项管理 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 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独立董事:朱俊、金德环、杨建强、范周、祁述裕 2023 年 8 月 25 日 公司能够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 担保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