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辉安防: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 关规定,作为江苏恒辉安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审慎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募集资金项目符合国家 产业政策、符合公司战略目标,项目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 四、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修订稿)的独立意 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 该预案的修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