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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亨家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嘉亨家化嘉亨家化(SZ:300955)2023-12-13 18:47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证股东 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权限范围内行使 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1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