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提高决策效率,实现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效监督,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和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 1/2 以上,其中至少有 1 名为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 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负责召集、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任期与同一届董事会的任期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