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亨家化: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 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 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和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 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主持战略委员会会议。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的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 可以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