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嘉亨家化: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修订)
嘉亨家化嘉亨家化(SZ:300955)2023-12-13 18:44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修订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嘉亨家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 主要负责研究并制定董事、总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选择程序,同时对董事长提 名的董事会秘书、总经理提名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 1/2 以上。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 1 名,由 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召集人在委员中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相同,委员任期届满,可以 连选连任。除非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或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不得任职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