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泰妮: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贝泰妮生物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该事项的董事会表决 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 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健康发展。 3、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自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合理公允。本次回购 股份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