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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中洲特材中洲特材(SZ:300963)2023-11-27 16:17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维护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五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第六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独 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 1 (一) 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依据客观标准判断的原则; (四) 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