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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中洲特材中洲特材(SZ:300963)2023-11-27 16:17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决策机制,确保董事会对经营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及其他法律法规,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设立的董事会专门工作机构, 在其职权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主要负责对公司内部控制、财务信息和 内部审计等进行监督。 第三条 本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其提案应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本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两名,在独立董事中至少应包 括一名财务或会计专业人士。审计委员会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 第五条 本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