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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洲特材: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中洲特材中洲特材(SZ:300963)2023-11-27 16:17

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 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独董办法》")、《上海中洲特种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