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绩数据 - 2021 - 2024年1 - 3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1559.66万元、14553.07万元、20209.78万元及6478.89万元[21][63] - 公司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为15440.84万元[21][63] - 2021年末 - 2024年3月末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6.76%、22.12%、22.61%及19.93%[22] - 2021 - 2024年1 - 3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765.56万元、15839.76万元、25590.70万元及6522.46万元[22] 可转债发行 - 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不超32759.00万元[21][63] - 发行证券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股票的公司债券,将在深交所上市[4] - 发行对象为持有深交所证券账户的相关投资者(国家法律禁止者除外)[6][9] - 可向原股东优先配售,余额及原股东放弃认购部分通过网下对机构投资者发售及/或网上发行,不足由保荐机构包销[8] - 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39] - 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40] - 票面利率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协商确定[13][41][42] - 初始转股价格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具体价格提请授权协商确定[14][45][60] 募集资金用途 - 拟用于“泰国新建汽车零部件生产基地项目”“年产1954万件汽车微电机、清洗冷却系统零部件改扩建及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研发中心改扩建项目”[35][36][65] 其他要点 - 公司组织结构健全且运行良好,符合发行条件[20] - 已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相关事项,尚需深交所审核同意并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18] - 2021 - 2023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8] - 截至2024年3月末,公司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的情形[29] - 制定了《宁波恒帅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44] -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等有转股价格调整公式[47] - 可转债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赎回全部未转股可转债,赎回价格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协商确定[49] - 转股期内满足条件公司有权赎回,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董事会有权决定赎回[51][52] - 可转债募集资金运用与承诺相比出现重大变化被认定改变用途,持有人可回售[53] -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内满足条件持有人可回售[55] - 存续期间满足条件董事会有权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修正方案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正后转股价格有相应限制[57] - 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后方可转股,转股期自发行结束满六个月后首个交易日起至到期日止[59] - 股东大会就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9]
恒帅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三次修订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