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亚精工: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71 证券简称:博亚精工 公告编号:2023-059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2年11 月30日,财政部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 3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6 号"),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 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颁布的解释 16 号要求执行。其他 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 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襄阳博亚精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 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