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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瑞捷: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6月)
深圳瑞捷深圳瑞捷(SZ:300977)2024-06-28 18:35

股份锁定 - 公司董监高年内新增本公司无限售条件股份按75%自动锁定[9] - 董监高离任后6个月内其持有及新增股份全部锁定[12] - 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内董监高所持股份不得转让[14] - 董监高离职半年内所持公司股份不得转让[14] 股份转让限制 - 锁定期满后任职期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10] - 董监高因离婚分配股份后减持每年转让不超25%[14] - 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性卖出[11] 交易禁止期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监高不得买卖[17]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监高不得买卖[17] 其他交易限制 - 董监高不得融券卖出及开展衍生品交易[18] 信息披露 - 董监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公告[20] - 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计划[20]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21] - 减持完毕或未完毕2个交易日内报告公告[21] - 公司定期报告披露董监高买卖情况[22] - 董监高因离婚等分配股份及时披露[24] - 持股及变动比例达规定履行报告披露义务[24] 违规处理 - 短线交易收益归公司[16] - 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6] 制度实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行[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