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
资金使用 - 公司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4][5]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6] 关联担保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6] 资金占用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
资金使用 - 公司不得通过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方式将资金提供给关联方[4][5] 担保审批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情况须经股东会审批[5]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须经2/3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决议[6] 关联担保 - 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关联股东不得参与表决[6] 资金占用 - 关联方占用资金造成损失应担责,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