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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尤安设计尤安设计(SZ:300983)2024-09-13 19:07

行为规范 - 制定规范引导和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2] - 不得利用多种方式侵占公司资金、资产[2] - 对违法行为负责的应用股权及资产赔偿中小投资者[3] - 审慎质押股份,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8] 独立性要求 - 不得通过多种方式影响公司资产、机构、人员、财务、业务独立[8][9][12] 资金占用规定 - 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若存在占用等问题解决前不转让股份,董事会5个交易日内办股份锁定手续[10][11] 权益变动与交易限制 - 拥有权益股份达5%以上,涉及收购或变动应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21] - 达5%以上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增减1%委托公司2个交易日内公告[22] - 年报前30日、业绩快报和预告披露前10日等特定时期不得买卖股份[23] 公司经营支持 - 支持公司建立独立生产经营模式,不得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竞争[13] - 维护公司独立决策,通过股东会依法参与重大事项决策[13] 关联交易与信息披露 -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造成公司利益输送[13] -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证信息及时、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6] 股份出售规定 - 预计未来六个月出售股份可能达5%以上,出售前2交易日刊登提示性公告[25] - 未刊登提示性公告,连续六个月出售不超5%[26] 违规表决权限制 - 违反规定买入有表决权股份,36个月内超比例部分不得行使表决权[30] 定义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表决权足以影响股东会决议的股东[32] - 实际控制人指非股东但能实际控制、影响公司行为的人[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