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投资 - 用闲置资金投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及利率债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投资期限不超12个月[3] - 闲置自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达或超公司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11] 管理原则与要求 - 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原则,不挤占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5]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须为保本型,不得质押,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10] 管理与监督 - 财务管理部为日常管理部门,每月10日、每季度15日报告情况[14][15] - 审计部负责审计监督,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检查[16] 其他规定 - 现金管理发生约定外损失应问责处罚补偿[18]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