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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尤安设计尤安设计(SZ:300983)2024-09-13 19:07

交易审批权限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情况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 - 董事会可审议批准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的交易[6] - 总经理可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情况的交易[6][7] 投资审批权限 - 证券投资、委托理财金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1000万元须董事会审议,达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 - 衍生产品投资无论金额大小须董事会审议,连续12个月内累计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超5000万元须股东会审议[9] 投资操作与管理 - 公司短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预选投资机会和对象并编制计划,财务部提供资金流量状况,按审批权限审批后实施[14] - 证券投资执行严格联合控制制度,至少两人共同操作,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4] - 长期投资由总经理办公室初步评估提出建议,初审通过后调研、论证,必要时编制报告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16] - 已批准的长期投资项目由董事会授权相关部门实施,应签订合同或协议并经审核批准[17] - 总经理办公室定期向总经理汇报长期投资进展,投资条件变化时及时提出建议并重新报批[17] 投资监督与管理 - 重大投资项目可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分析论证[18] - 公司监事会、内部审计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监督[18] - 对外投资项目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整理归档[18] 投资处置 - 公司可在多种情况下收回或转让对外投资[19] - 投资转让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办理[19] - 批准处置对外投资的程序与权限和实施对外投资相同[20] - 财务部负责投资转让与收回的资产评估[20] 信息披露 - 对外投资达到一定标准应及时披露信息[22]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22] - 交易标的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