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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安设计:上海尤安建筑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尤安设计尤安设计(SZ:300983)2024-09-13 19:05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和一名证券事务代表,董秘为高管[2,4] 聘任与解聘 - 董秘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6,8]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董秘[9] - 董秘出现四种情形之一,公司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管理 - 董秘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等职责[14] - 接受公司和监管机构指导考核,公司进行绩效评价[18,19]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施行[23] - 制度修改由股东会拟订修改生效[24] - 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