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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沃股份: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金沃股份金沃股份(SZ:300984)2024-08-23 15:49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况,应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并披露[8]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披露并实施[9][11] - 公司对外投金额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批标准,由董事长审批[11]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累计购买、出售资产交易金额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应审计或评估并提交股东会审议,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2] 投资管理 - 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委托理财,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交易金额[12]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投资,应制定决策程序、报告制度和监控措施[12] - 公司从事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应编制可行性分析报告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公司确定对外投资方案应听取意见,考虑关键指标,必要时聘请专家或中介机构[14] 组织架构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为对外投资领导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并监督项目执行[14]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设立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分析论证拟投资项目并编制报告[14] 项目变更与实施 - 对外投资项目实施方案变更需重新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15] - 对外投资获批后,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审计委员会及其下属内部审计部负责定期审计[15] 投资操作规范 - 签订投资合同或协议前不得支付投资款或办理资产移交,投资完成应取得出资证明或有效凭证[15] - 用实物或无形资产对外投资需经评估,评估结果经股东会或董事会审议决定后方可出资[16] - 证券投资至少由2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16] - 购入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16] 财务核算与监督 - 财务部应对对外投资项目全面完整记录和核算,按项目建明细账[18] - 财务部按月取得控股子公司财务报告用于合并报表和财务分析[19] - 公司年末对投资项目全面检查,对控股子公司定期或专项审计[19] - 内部审计部或财务部定期盘点投资资产并核对账实一致性[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