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中三分之一以上应为独立董事,至少一名是会计专业人士[8]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独立董事应具五年以上法律、会计或经济等工作经验[11] - 以会计专业人士提名需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及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9] - 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5]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监事会、特定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14]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15] 独立董事辞职与补选 - 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职,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6]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应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60日内补选[17] 独立董事履职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6]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2] - 一次董事会会议接受委托不超两名独立董事[22] 独立董事会议相关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名以上可自行召集[24] - 两名以上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2] 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保存至少十年[28] - 公司保存董事会会议资料至少10年[32] 信息披露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及时披露,否则独立董事可申请或报告[33] 履职保障 - 公司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0]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风险[41] 津贴与利益 - 公司给予与职责适应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并年报披露[34][35] - 独立董事不得从公司及相关方取得其他利益[35] 制度相关 - 未尽事宜或冲突按法律法规执行[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38] - 制度修改由董事会提案,股东会审议批准[38]
金沃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