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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延长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核查意见
致远新能致远新能(SZ:300985)2024-01-31 11:49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本保荐机构")作 为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 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规定,对致远新能拟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的事项进行 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 所同意,致远新能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16日向社 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3,333.34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 民币24.90元。截至2021年4月23日止,共募集资金830,001,660.00元,扣除发行费 用52,649,960.38元,募集资金净额777,351,699.62元。 截止2021年4月23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以"大华验字[2021]000249号"验资报告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