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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远新能致远新能(SZ:300985)2024-03-14 18:43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长江保荐")作为 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公司")持续督 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 定,就致远新能补充确认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 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保荐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 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24.90 元。 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38 元,募集资金净额 777,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