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远新能: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长春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査意见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或"保荐机构")作为长春 致远新能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致远新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 情况如下: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604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16 日向 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 3,333.34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人民币 24.90 元。截至 2021 年 4 月 23 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 830,001,66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 52,649,9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