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同飞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同飞股份同飞股份(SZ:300990)2023-09-14 20:36

董事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保证董事会议事程序及其决议的合法性,确保董事会高效运作和科学决 策,维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公司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证券部处理董 事会日常事务。董事会秘书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的人数及人员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董事会能 够进行富有成效的讨论,作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 第四条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独立董事。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和更换。董事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其代表,凡符合 法定条件的自然人经股东大会选举均可担任董事。 公司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保证股东在投票时 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 董事候选人应在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做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 开披露的董事候选人的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