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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
同飞股份同飞股份(SZ:300990)2023-09-14 20:36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日常 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 则。 第二条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设立。 第三条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监督,保障股东利益、公司 利益和员工的利益不受侵犯。 第四条 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行使监 督权的活动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 第二章 监事会的职权 (二)检查公司财务; 第五条 监事会是依法设立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六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 2 名为股东代表,1 名为职工代表。 第七条 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由股东推举候选人,由股东大会根据公司 《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以普通决议选举产生。获选监事按拟定 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会人数依次以得票较高者确定。职工代表监事由公 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 第八条 公司股东代表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