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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飞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同飞股份同飞股份(SZ:300990)2023-10-09 19:08

三河同飞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情形, 包括为激励对象的贷款提供担保; 1 5、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 决。 6、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 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对 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存在 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确定首次授予日为 2023 年 10 月 9 日,并同意以 25.60 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授 予条件的 144 名激励对象授予 266.5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