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 要求,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 2023 年半年度关 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和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查,在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后,我们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 对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的独 立意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 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与管理情况,公司募集 资金存放、使用、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因此,我 们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二、 对公司《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 见 经审慎核查,我们认为:1.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