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超捷紧固 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捷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 超捷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做出决议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额 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 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一、本次现金管理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股东回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