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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3-11-30 17:05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一、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 货业务相关执业资格,其审计团队敬业谨慎,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具备足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对审计 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 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 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杨 波 周 颖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