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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迈仕: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迈仕德迈仕(SZ:301007)2024-04-18 20:3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特定股东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5] - 近36个月内受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 近36个月内受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12] 独立董事履职与解聘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2][19]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完成补选[13][14] 独立董事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8] - 关联交易等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18][19] 审计委员会规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需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22] - 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2] 董事会对委员会建议处理 - 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3] - 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应记载意见及理由并披露[24] 独立董事工作时间与记录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5] 独立董事报告与会议通知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时披露[28] - 专门会议通知原则上提前3日通知[29] 会议资料保存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档案保存至少10年[30]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资料保存至少10年[34] 独立董事费用与保险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5] - 公司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7] 独立董事津贴 - 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披露[37] 股东定义 - 主要股东指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或有重大影响的股东[40] - 中小股东指持股未达百分之五且不担任董监高的股东[40] 制度实施与解释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改亦同[40]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1] 公司信息 -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间为2024年4月18日[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