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州华立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立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华立科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核 查,相关核查情况及意见如下: 上述投资额度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 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增加公司的资金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可使用不超过 10,000 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在上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