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机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制度,并确 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 目")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确信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 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勤勉尽责,督促公司规范使用 募集资金,自觉维护公司募集资金安全,不得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