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端业务拓展 项目、研发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将该等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且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四、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 公司日常经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有利于公司资 金保值增值,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内控程序健全,使用闲置自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