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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科技: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2月制定)
华立科技华立科技(SZ:301011)2024-02-02 19:58

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州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 50%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及参股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 价格或者投资决策可能或者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获悉 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时负有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1 / 11 的义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按 ...